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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撬了落魄豪门少爷的墙角后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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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猾唯利是图不择手段仇富小人物alpha女主×偏执沉默黑化忠犬泪失禁alpha男主

孟绪×祝篱

*孟绪,你不就是个人渣吗?那我现在穿着姐姐的裙子,你为什么还不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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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绪最近在酒吧捡了个“大活”。

原本只是想去酒局混两天饭钱,所以就在朋友介绍下替补乐队的贝斯手,那天是元旦的前一天,酒吧很冷清,乐队众人表演也是草草了事,权当是富二代们买醉的背景音乐。

中场休息,孟绪下台去抽了根烟,结果刚点着,吹来一阵薄荷酒的香气,穿着黑裙的女人嘴里咬着香烟凑到她脸旁,垂着眼睫,女人并没有看孟绪,只是用自己嘴里的香烟碰了碰她咬着的香烟,声音冷淡道:“借个火,谢谢。”

“哦,一次两百,再借五折。”

孟绪笑眯眯地后退一步,手指夹着香烟,朝女人挑眉笑了笑,酒吧门口暖黄色的灯光融在孟绪茶褐色的眼睛里,像一片暮色的湖面,晚风吹开散落的碎光。

当年还在无尾城当帮派里的二五仔的时候,孟绪就知道自己长得格外纯良好看,尤其招养尊处优的上位者的怜爱。所以只是瞧了眼女人尾指上的戒指,孟绪便不着痕迹地放出钩子,能不能成,就看女人今晚到底是来疗情伤还是单纯就为了借火。

祝月深深凝睇着眼前这个贝斯手的眉眼,恍惚间有些沉溺在那一片暮色的碎金湖面当中,她又想起那个杳无踪迹的女人,捋了捋头发,并不戳破孟绪的把戏,只是掸了掸烟灰,直截了当地从手包里抽出一张卡,夹在指间递到孟绪面前,说:“卡里有七十万,包你两个月,跟我回家结个婚。等到两个月之后,离婚时我会再给你一百五十万。”

“啊?我啊。”孟绪惊得烟都掉了,皱眉指了指自己,得到祝月平静的点头之后,身体很诚实地接过银行卡,但表情还是懵的,眨了眨眼,半晌咬了下舌头,疼得呲牙咧嘴,这才忍不住抬头看了看月亮,后知后觉地说:“好家伙,算命的瞎子说我大器晚成,原来姐的事业在这啊。。。。。。。”

说起来孟绪今年才二十七岁,但从无尾城一路混到同光市,依旧是住在便宜的合租房里,每天半夜因为吹头发被隔壁打游戏的死宅室友哐哐锤墙警告。

当然这些孟绪也不太在意,十三岁的时候就辍学到理发店当洗头小妹,后来因为剪秃了镇长的假发,孟绪又被赶到街上,走投无路就在地下赌场混了个门童的差事。后来遇到光哥,因为机灵嘴甜,被收编成青鱼帮的小喽啰。从此就开启了孟绪的二五仔生涯。

一几年的无尾城还没有整改,帮派之间乱斗抢地盘很严重,孟绪经常跟着光哥打群架,从一开始的挨揍到后来学会偷奸耍滑,跟在傻华身后捡人头,慢慢地也混到个小头目的头衔。

光哥那时候还没有吃枪子,在无尾城可谓是目中无人,连警署都不放在眼里。谁惹他高兴,钱和权就不要命地往对方身上砸,但谁要是不痛快,光哥就一定会像条咬住人的疯狗一样,非得扯掉对方一条腿才肯罢休。

孟绪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为了口吃的装纯卖傻信手捏来,所以十七岁那年就因为哄得光哥高兴,被认作了光哥的十一妹,在青鱼帮也算是崭露头角,从此在无尾城都能狐假虎威起来。

孟绪被光哥派去管理十一中片区,很多和她同龄的学生都被收过保护费,也有一些硬茬被揍得喊爹喊娘,但一般打人的活,孟绪都是让傻华上,自己则负责最后笑眯眯地扶人起来,再一脸同情将硬茬身上的钱和手机全部卷走。

她当时还得了个诨号——花蛇孟,总之就是此人阴险狡诈,实在是道德败坏。不过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孟绪到十八岁分化成alpha之后,依旧是弱不禁风的模样,穿着松散的黑衬衣,狗啃似的半长发也趁着她在文弱中又多了几分肆意凌厉的英气。所以也招了不少一开始并不了解她的少男少女们。

只不过孟绪很有原则,她只喜欢omega,并且还要是有钱的omega。等到陪对方走完校园恋爱的流程,接送过上下学、吃过食堂、买过奶茶、看过电影之后,便心安理得地收下对方的昂贵礼物,然后再挑个好日子,满眼不舍地摸着omega的脸,说出她说烂了的借口:“乖乖,你太干净了,我舍不得碰你。”

据孟绪观察,往往这样,甩过的omega不仅不恨自己,还通常会被自己当成堕落的白月光或者是等待被拯救的小可怜,不仅不纠缠,还会暗中送钱接济她。

这些善意的救赎,孟绪心安理得地接受,然后继续带着傻华他们一帮兄弟在片区招摇撞市地搜刮钱物。只不过唯一符合人设的是,孟绪始终笑意盈盈地弯着眼,茶褐色的眼瞳沁着光,像是她最后一点干净的良心。

但可惜,对于十几岁的孟绪来说,良心,对她用不上。

孟绪当二五仔的时候,坏毛病还挺多的,手里存了点钱,便憋不住想去赌场摸两把。所以和上一个厂二代分手之后,拿着还热乎的分手费,她带着傻华一起去地下赌场准备玩个通宵。

门童也认识她,笑眯眯地弯腰喊了声孟姐,她抽出两张纸币当成小费塞到门童的帽子里,而后走到楼梯口,刚推开厚重的木门,就被一股重力撞到栏杆旁边。

傻华没有接住孟绪,她左胳膊磕到栏杆上,疼得面目扭曲,而来不及等她发火,赌场的打手就围住一个鼻青脸肿的少年,恶狠狠地吐了口血水,踩住少年的肩膀,怒骂道:“老子在无尾城混了这么多年,什么道上的人没见过,还他妈第一次碰见来赌场吃霸王餐的,你这孙子是想找死吗?嗯?”

为首的打手骂着,脏污的鞋底又碾了碾少年的侧脸,孟绪顺着缝隙看了眼刚才撞她的少年,瞥到他颈间用红绳圈着的平安扣,猛地目光一亮,想起来自己某一任前对象家里好像也收藏过这种平安扣。

尤其是刻着花纹和图腾的,一般都是有头有脸的家族里为长子长孙准备的礼物,代表着继承者的身份。

孟绪观察那平安扣上确实有精细的纹路,只可惜她看不出来是哪个家族,但这没关系,反正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少爷指头缝里漏出来一点,都能够她吃一年了。

虽然不清楚少年怎么沦落到无尾城,但孟绪秉持着风浪越大鱼越贵的道理,还是忍痛站起来,熟络地走过去和打手们攀谈。

因为赌场和帮派之间利益勾连,所以孟绪的话还是有点份量在的,一人给他们点了根好烟,孟绪又掏出赌本垫付了少年的“赎身费”。好不容易将人哄走,只剩下她和傻华,还有地上的少年时,孟绪长舒一口气,勾了下颊边的头发别到耳后,她蹲下身,将口袋里唯一的一张湿巾递给地上的少年,眼睛忽而弯了下,她语气轻松道:“好了,现在我是你的债主了,当然,你也可以叫我主人。”

孟绪将少年带回了宿舍,青鱼帮一般是五六个弟兄住一层大平房,也有出去自己租房子住的,只不过孟绪懒得花钱,再加上平常惹的人太多,生怕有仇家趁着自己睡觉上门寻仇,所以即使混成了个小头目,孟绪仍旧抠抠搜搜地和傻华他们挤在一间宿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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