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1页)
少女郑重地翻开自己的摘抄本,才一翻开,里面赫然出现了一张蓝色便利贴。
季一橙还没来得及看看便利贴上写的什么,突然被便利贴上方那句鲜红又陌生的小字夺走了注意力:
「我讨厌死陆骁这混蛋了!!!」
季一橙手一软,大脑有几秒钟的空白,本子掉在桌上。
这是什么?!
救命,她什么时候写的这句话?!
季一橙脑海中如有兽潮经过,铁蹄践踏,天崩地裂。
这是高一刚开学的时候,自己去16班找文琦,却在走廊边看见陆骁教一个女孩子写题,回来之后含着眼泪愤愤写下的。
那匆匆一瞥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年,季一橙是真的完全忘记了有过这件事,才会把这个本子无所顾忌地交给卢晨安。
卢晨安已经知道她喜欢陆骁了,看到这个本子无所谓。
但是陆骁本人一定也看见了。
季一橙满脑子只有这三个字,完蛋了。
她到底在干什么,怎么会蠢到这个地步,季一橙开始后悔自己刚才给卢晨安糖果,这家伙一定看到了,他竟然装没看到,还问能不能借本子给陆骁。
真是居心叵测,回家就把卢晨安删掉!
幸好还没把这个本子给其他同学借阅,不然被别人看到真的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季一橙气急败坏地把那句话用涂改液涂掉。
扉页上贴着一张天蓝色的便利贴,就贴在「我讨厌死陆骁这混蛋了」这句话的下面。
上面只有三个隽秀清逸的字:
「为什么?」
季一橙看得愣住。
卢晨安的字很丑,像未开化时期的原始人的字,而便利贴上的字很好看,这几个字的主人绝对不是卢晨安。
可借过这个本子的还有谁,不就是陆骁吗?
人家什么都没做,甚至都没和她说过一句话,莫名其妙就被骂混蛋,还是用红笔写的——舍友曾经说过,用红笔写一个人的名字是「诅咒」,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她开始害怕,万一陆骁也知道这个红笔诅咒的典故该怎么办?他会觉得自己在诅咒他吗?
陆骁绝对讨厌死她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莫名其妙,这么恶劣,这么粗俗的女孩。
旁边的蓝馨已经吃完了糯米鸡,洗干净手回到了座位,看见季一橙嘴唇发白,晃晃悠悠要晕过去的样子,吓了一大跳:「囡囡你怎么了?低血糖?你不是吃早餐了吗?」
季一橙无助地看着蓝馨,只想哭。
蓝馨扶住季一橙的两肩,「是不是饿了?离上课还有七分钟呢,我现在去小卖部给你买个糯米鸡,吃不吃?」
「不吃。」季一橙呜呜咽咽,抱住蓝馨,「怎么办,我觉得自己没脸活在这世界上了。」
「你在说什么?」蓝馨不明所以,但还是慷慨地献出了自己的胸膛,供季一橙依偎。
季一橙在蓝馨暖融融的怀抱里好久才缓过来,直到那股恐慌的情绪慢慢退潮,才直起身,再次鼓起勇气打开了笔记本。
这是一张正方形的便利贴,颜色是纯正的天蓝,样式是最简单的得力经典款,不像女生们喜欢的那种花里胡哨的便利贴,角落有小猫咪小花束的那种。
她抚触着那张蓝色的便利贴,一股细细密密的喜悦漫上心头,季一橙心里有个快乐的声音在叫嚣:这可是陆骁的字,陆骁写给她的便利贴。
她有了喜欢的人的字迹。
十几岁的女孩,连在地上捡到一枚形状漂亮的落叶都会惊喜不已的年纪,获得了一张喜欢的人的便利贴。
这对于一个少女来说,是最盛大最隐秘的礼物,全世界无可替代。
季一橙忍不住仔细看他的一笔一划,看他的每一个笔锋。陆骁用的是很细的水性笔,可能才0。5mm或者0。3mm,她周围的男生普遍都喜欢用墨水很大的笔写字,1。0mm的也有,这种极细的笔芯一般都是女生用的多,男生普遍都觉得这种太秀气,写着不舒服。
从小学到现在,他一直都和身边的同龄男孩不太一样。季一橙想起小学的时候,身边小男孩们都穿着凉鞋,只有陆骁早早穿上了棉袜和运动鞋;
以及,小朋友们喝水都用家里带来的保温杯,只有陆骁每天都在桌角放上一瓶怡宝矿泉水,他只喝那个牌子的水,到了高中也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