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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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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倒是给韩骁装了四五只卤了的兔子,让他带回部队的的时候偶尔解解馋。里面还偷放了一根几百年年份的人参。毕竟自家男朋友工作特殊,万一遇到什么特殊情况,也是个救命良药,她的人参都是用灵液灌溉以后采回来的。跟市面上的药用价值完全不一样。

其实她更想给男人带上灵液,可是她发现灵液取出来后,一般只能存放十天半个月的,只能退而求其次的放了一根人参在包裹里面。

全部收拾好后也不过才早上六点多,外面天色才蒙蒙亮。依旧下着小雪,陈思带上奶奶的手电筒,在男人过找她之前,背上满满一背篓的食物,像牛棚出发。

再一次离茅草屋还有几十米的时候,男人果然又迎了过来,对上男人略显不赞同的责备的眼神,陈思弯起了水汪汪的乌眸,笑的一脸讨好。

「你啊!」男人果然败退在陈思的撒娇中,只伸出修长有力的手指,点了点陈思的小脑袋。

接过背篓背在自己的背上,才牵着人往茅草屋走去。

「呵呵。。。。。。老头子就知道是思思丫头来了。」韩卫国看到陈思很开心,他已经从孙子得到确定的答覆,这孙媳妇跑不了了。如今看到孙媳妇为了孙子一大早的,天还没亮就背了一大包的东西过来,很是欣慰。

不过该说的还是要说:「你这丫头,下次可不能这么胡闹了。等着骁小子过去接你就好,他是男娃子,这些都是应该的,就算他回部队了,你也要等天亮了,才能过来,可不能冒险。」

陈思如今看着老爷子多少有些难为情,毕竟她也没有想到他们之前能有这样的缘分,不过她向来脾气软和,老爷子的关心只会让她更加开心:「我知道呢,以后不会啦,老爷子!」

「还叫什么老爷子,叫爷爷!」韩卫国皱眉板着脸道。

陈思小脸刷的一下红透了,扭头看了眼站在身旁眉眼带笑的男人,呐呐半天才哼唧道:「知道了,爷丶爷爷!」

「哎!这就对啦!」老爷子上演川剧换脸一样的速度,一张皱褶的老脸上,盛开出了一朵老菊花。。:,。,,

第132章

番外杜月梅的两世

杜月梅出生在一个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在生了七八个女孩后,终于得了一个男丁。

可想而知,在想男孩子想疯了的父母眼中,这个弟弟是怎样的金贵。

她是家中老四,不上不下的排序,即不得父母讨厌,也不得父母欢喜,基本是隐形人一样的存在。

或许是在这样一个畸形的环境里长大,她从小就知道,女人,只有嫁一个好男人,一个有钱的好男人,自己才能过的好。

她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生,从小就在父母的偏心谩骂下长大,所以,她努力揣摩男人喜欢的女人类型,然后逼着自己慢慢的变成那个样子。

事实证明,她的方法是有用的,从她十五六岁开始,渐渐的就会用男生将眼神停留在她的身上,有露骨的,有羞涩的,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她表面上一副清纯懵懂的样子,其实内心会控制不住的沾沾自喜,甚至引以为豪。

慢慢的,越来越多的小年轻喜欢她,她也游刃有馀的周旋在这些男人的身边,从未失手。

就在她决定从中间选一个最出息的攀附上去时,一封下乡的通知书,将她所以的心思打回原形。

她不得不背上干瘪的行囊远离家乡,来到一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劳作。

下乡后,全国各地的知青挤在一起,其实这样没什么,她以前的家里面积更小,这边至少每人都有自己的床位。

但是,除了这一点,其馀的没有一样不让她觉得煎熬。

地里的活计丶乡下肮脏的泥土丶口音浓重的乡巴佬农民等等都让她频临崩溃。

终于,在忍受了二十几天后,她搭上了隔壁大队的一个男知青,叫王林华,据说家里是京市的,来下乡不过就是镀层金罢了。

她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更想嫁一个有钱有本事的男人,这个王林华简直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般。

很快,她就凭着自己的手段将男人勾到了手心里,她也的确过了一两年舒心的日子,毕竟王林华家里条件确实不错,每个月都能收到家里寄来的物资,那男人对她很是也不错,她着实捞了不少好吃好喝的。

可是再多的好吃的,也抵不上能回城的诱惑,王林华家里条件是不错,但是也仅仅是不错罢了,根本没有能力将他们都弄回城。

在耗费了两年的时间后,她终于放弃了王林华这条线,搭上了县城革委会里面的一个职员。

可是,那人也只是个嘴上花花的,在吃干抹净以后,她就被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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