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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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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念禾眼疾手快地合上门,确认她的好大儿不会有机可乘地往外跑后,双手握住它的两条前狗腿往家里拖。

傻狗已经快四十斤了。她累得气喘吁吁,格外怀念当初那个只有几斤能在她怀里撒娇的小土松。

乐乐对于自家老母亲的疲惫一点不知道,只张着嘴往她怀里钻。

没错,她养的狗和隔壁阿姨的孙子重名。

没有恶意,纯纯巧合。

以至于每回遛狗都得避开他们,生怕知道了,扑上来追杀她。

从玄关到客厅短短的距离,硬是让她走出壮士抗山的即视感。

下个月必定要克扣乐乐的零食,不能再继续让江予州溺爱下去。天天闲下来就往狗嘴里塞东西,他倒是身材保持得一绝,狗跟吹气球似地胖成球。

什么人呐,一点都不在乎儿子在狗界的形象。

忽而手中一空,胸前压着的重物感陡然消失。

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挡在她的面前,将乐乐轻松拎起放到一边。

林念禾愣着抬眼望过去。

男人的衬衫长袖挽到小臂处,露出半截劲瘦的肌肉,金丝眼镜一如既往地架在鼻尖,温润的眸光透过镜片,嘴角微扬。

"走,吃饭了。"

半个月没见面,她忙着出差,昨天回家时恰好江予州有事不在家。所以今天是两人许久未见的第一面。

她打量他系在身上的围裙,迟疑:"你下厨做饭?"

"对啊。"江予州弯腰凑到她的面前,"比上次进步很多。"

上次他心血来潮做了一桌子菜,只尝了两口的林念禾被毒到急性肠胃炎连夜进医院。

她躺在病床上难受到说不出话的那刻,十分庆幸没吃江予州做的那盘不知生熟的豆角。

他不适合做厨子,适合当绝命毒师。

一手杀人于无形的厨艺,全市打着灯笼都找不出来第二个。

某些不太美好的体验浮上脑海,客厅霎时安静下来。

“哥!嫂子!”江黎从厕所出来,像只离巢归家的小鸟似地扎进林念禾的怀里。

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两人间的沉默。

“嫂嫂,我一个月没见你,好想你的。”

江予州少年时期父母因公殉职,此后被大伯抚养长大。即使血缘上是堂妹,在他的眼里江黎和亲妹妹没什么区别。

小姑娘争气,三年前高考超常发挥考上a大。a大和b市相隔千里,她一个人在外地念书,江予州总怕她照顾不好自己,隔三差五就得关心下近况。

两年前,他和林念禾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闪婚。两个人买的房子和a大之间的车程只有十五分钟,忙的时候江黎还会过来帮他们喂狗,一来二去,江黎对林念禾熟得不再熟。

她把林念禾当亲姐姐,暑假两个月在老家没见面,这会儿说的想念全是切切实实发自肺腑。

比起她哥那种没谈过恋爱直接闪婚,纯到不能再纯的死直男,她当然更喜欢香香软软的姐姐。

“我哥今天研究了一天的菜谱,连你最喜欢的油闷大虾都安排上了。”她叽叽喳喳横在两人中间。

林念禾单手抱着她没回话,思考现在接个闹钟转头回公司的可能性有多大。而怀里的妹妹压根不知道将要到来的危险,一个劲儿地拖着她去餐桌。

“你俩真是的,半个月没见面也不说话。就站在门口,一高一矮跟演默剧一样。”

桌上林林总总摆了十道菜。

林念禾被她摁在桌子的一边,接着旁边的椅子被拉开。熟悉的洗衣液香味顺着空气弥漫进她的大脑,一点点麻痹放松神经。

居家好男人的优点大概就在于此。你闻见他身上的味道,下意识会联想到这是家的气息。

然后再野的心也能瞬间平静下来。

林念禾陡然卸下防备,忽然回忆起江予州平时对自己挺不错的,见鬼地心软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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