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第1页)
最重要的是,汤文耀了解一些对当时的人们来说还普遍比较陌生的法医学知识他知道什么证据会被采纳,怎么样在抓不到疑犯的情况下,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
而汤文耀的确成功了。
###
审讯到这里,警官们其实已经猜到了后续。
月黑风高夜,杀人抛尸天。
二十五年前汤文耀住的是市区那种没有电梯的九层小楼的二楼,在当时来说算是居住条件很好的了。
而且身为一个开律所的成功人士,他已有了自己的私家车。
汤文耀威胁恐吓李琴成为他的帮凶,让她将瞿从光的衣服全部扒掉,然后用沾了死者鲜血的地毯将光溜溜的遗体包起来;而自己则先下楼将车挪到小楼的楼梯间旁,好方便等会儿他把尸体塞进车里。
而他没料到的是,李琴虽然不敢反抗他,却趁他去挪车的时候偷偷拍下了瞿从光的尸体照片。
我明明叫她把东西都处理掉的
汤文耀抱着脑袋,只觉得完全不能理解。
他不明白总是唯唯诺诺的李琴为何会那么大胆,竟然不止偷拍了瞿从光的死亡照,还擅自将他吩咐必须处理掉的衣服和凶器藏起,一直藏到现在。
是前妻迟到了二十五年的背叛,给了他致命一击。
负责审讯的警官问了最关键的问题:你把瞿从光的尸体丢到哪里去了?
在海里。
汤文耀的脑袋已经低垂到几乎要磕到桌面了,我把尸体扔进了海里。
虽然是在二十五年前,但作为一线城市的鑫海市,可比统共就百来户人家的孖海村热闹多了。
汤文耀想要抛尸,就要抛得足够远且足够隐蔽,还要保证至少尸体在烂成骨头前不会被人发现。
更重要的是,他得尽快赶回家,伪装好现场,然后走他那一出报警流程。
所以汤文耀选择了一处荒滩作为抛尸地点。
得到了准确的地址后,警官们掏出旧地图仔细对比了一下,发现当年那荒滩还没并入鑫海市的辖区,距离汤文耀的住处开车大约一个半小时左右。
这么算来,汤文耀差不多刚好可以在凌晨赶回,逼着李琴配合他布置出强奸案的现场,再在当年警方的实际接警时间的范围内报警。
时间线清清楚楚,再明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