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第1页)
两国对峙多年,仇深似海,他们在凉州的日子并不好过。
桑廷和妹妹都是弃婴,她们相互依靠,相互依偎着取暖,也磕磕绊绊地长到八岁。任谁都说不出她俩不是亲姐妹,她们长着近乎一模一样的脸,除了眼珠。
桑廷长得完完全全就是雍人的模样,黑头发,深棕色的眼睛,而妹妹长着一双比湖水还清澈的蓝眼睛。
她们姐妹俩幼时没有名字,被人叫小杂种、狗杂种,往凉州城的大街上一喊,能站出来十七八个“杂种”。
她们也没有住处,桑廷和妹妹蜷在破草屋里——南边的蕃人每次袭边,凉州就会多出一些永远空置的屋子。
她们靠这个茅草屋躲避命运降下的大雨,像两条野狗般求活。
随着妹妹长大,她眼珠的蓝色也越发透亮,只要一出门就会被石头砸出一身淤青。
“蕃狗,滚出大雍!”他们这么骂道。
“你乖乖呆在家就好啦,”桑廷抱了抱妹妹,她保证着,“我今天会带热包子回家!”
桑廷的怀里揣着热腾腾的包子走在回家的路上。包子来得不容易,可她只想到妹妹那明媚的笑脸。
推开门,妹妹倒在地上,原本漂亮的眼珠只剩下两个黑窟窿,细细的血线黏在她暗黄的小脸上。她不再喘气,也不再微笑,仰躺在地上,两个黑窟窿像深渊吸住了桑廷的魂魄——也许从那一刻开始,桑廷就彻彻底底地死去了。
只因那些人想看生挖下来的眼珠还是不是这样地蓝,相依为命的妹妹便没了活路。
妹妹其实是个小拖油瓶,她长得瘦小,脾气懦弱,远远比不过能跑能打、靠扛着一把剔骨刀横行街头的桑廷。在凉州,桑廷活得原本就很艰难,带着妹妹就更加艰难了,可那些一无所有的日子,她抱着妹妹才感觉那颗空旷的心依旧沉稳坚定地搏动。
妹妹总是很安静地缩在一个角落里,像条稚嫩的藤蔓,温顺纤细地缠在桑廷身上活了下来。
每当桑廷推门回家,她才开心地跑出来,大声唤着“姐姐”“姐姐”。
桑廷烧了茅草屋,连同妹妹的尸体,火光映在她漆黑的眸子里。
她握着血淋淋的剔骨刀,这是她第一次杀了人。原来杀人和杀猪没什么不同,甚至比杀猪还容易,杀猪还要把猪绑起来,摁着猪的四条腿,但杀人不用,她力气很大,一刀就足以教人身首分离。
鼻梁嘀嗒嘀嗒地往下渗血,血模糊了她的视野,在凉州,她无处可去。
天一亮,她大概就会被城中守备抓住处死。而她也接受了这样的命运,便安静地靠在旗桩上,等待太阳升起。
自南洛而来的运马贩子,将桑廷塞进了货箱。马贩子在大雍卖了马,自然要捎一批紧俏货物,再回南洛卖出去。
于是桑廷就这样和马贩子来到南洛。
南洛有一望无际的草原,草原上的牛羊像云团一样迁徙,桑廷赶着牛羊越走越远,来到烈云大山的脚下,牛羊也换作了马群。
烈云大山是一条连绵到天边的山脉,是南洛信仰的起源,传说南洛的大国主就是从大山深处骑狼而出的少女,她统一了草原,建立了前所未有的南洛王朝。南洛传承至今,有过无数的王,却只有一个空前绝后的大国主。
烈云大山下,桑廷仰望依山而建的高大石像,想象传说中大国主的慈悲,她最终追随母亲的血脉,回归故土,匍匐在岁月腐蚀的石像面前,将自己纳入南洛的版图。
“我们有辽阔无垠的草原,有疾如风雷的战马,在南洛即使是刚成年的孩子都是顶天立地的战士……可南洛依旧敌不过中原,阿桑,你知道为什么么?”
王座下单膝而跪的青年静默无言,她知道,国主并不需要她回答,而她只需倾听。
“因为南洛的土地只适合长牧草,狡猾的雍人把我们的牛羊马匹贱价买回去,却售给我们高昂的布匹、盐糖。”
“雍人坐拥数不清的宝藏之地,却不懂得珍惜,他们的皇帝是个只懂享乐的蠢货。”
“中原的确强盛……大国主的时代,中原也很强盛,草原仍旧贫瘠,大国主却以一往无前的磅礴气势统一了草原,建立了能和中原争锋的南洛王朝。”
南洛王走下王座,扶住桑廷的肩膀,看着她黑沉的眼珠。
“大国主的荣光已经落下了,属于我们的荣光正冉冉升起——”
“阿桑,做我的大元帅罢!”
“我们一起建立比大国主还要辉煌的功业!”
南洛王托住桑廷的手,他力排众议封桑廷做了骑营统帅。而桑廷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仅仅三年就将周边小国、部落逐一收服,南洛的国土甚至一度绵延到极西之地的兰赶海。
国主死去,前尘殆尽,她是旧日的遗物,如今也将要消逝了……
桑廷哀恸地笑着,“王,您错了,大国主的初衷从来都是让草原的子民过上好日子,所以子民才会死心塌地跟在她身后啊。”
王师远征,教化四夷,中原强悍无匹之时,天下都只能跪拜臣服,可当南洛的军队踏上雍人的土地时,迎来的只有接天无穷的抵抗。
这是为何呢?
桑廷自认为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她给雍民种种厚待,她给降臣屡屡殊荣。可她最看重的那人——贺重玉,岿然不动,而最先投靠她的那人,彭雪阳毫不犹豫地背叛了她。
是迷途知返也好,还是根本就是贺重玉安插来的细作也好,都无关紧要了,彭雪阳最终还是选择了他的故土,而非南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