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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三场,生产队的驴见了也得甘拜下风。
孟格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专心做好权至龙的后勤工作。
之后有三天的空闲,孟格桑按住权至龙休息一天,坐晚上的航班飞呼伦贝尔市。
她的户口留在原籍没有迁到上海,领结婚证必须到户口所在地。
不得不说这是件好事,若是在上海领……
前脚刚走,后脚消息能传遍整个亚洲。
其实不必着急领证,奈何权至龙坚持。这是他精挑细选的适合领证的好日子,若是不去,再想有这么好的时间该等很久了。
领证前夜,权至龙翻来覆去睡不着。心脏怦怦跳,奏出比往常更激昂的乐曲,在安静的室内清晰可闻。
“睡不着?”
温柔的女声在耳边响起,他抿抿唇,有点不好意思,“我吵到你了?”
“没有,因为我也睡不着。”孟格桑翻身面对他,手臂轻轻搭在他后背,“好神奇,我们竟然要结婚了。”
权至龙点头又摇头,“神奇的是结婚,而非跟你结婚。”
毕竟,他从未想过和别人结婚。既然走入婚姻殿堂,站在身边的那个人必然是她。
这人惯会甜言蜜语地哄人!
“你说得对,大情圣~”孟格桑莞尔,“可是明天要拍照诶,你确定要把自己不帅气的憔悴样子留在我们的结婚证上吗?”
权至龙果然急了,一头扎进她颈窝,手臂死死缠在她腰上。
“睡!马上就睡!”安静不到一秒,可怜巴巴的开腔,“我真的睡不着,姐姐给我讲故事吧。”
这一幕可真熟悉,交往前要讲故事哄,交往后也要哄,结婚还要哄。
啧,上辈子欠了权至龙的。
乐在其中的某人做作地叹一口气,熟练地从上回停下的地方往下讲。
“……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她的话来判断她。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1]
权至龙突然开口:“我不会离开你,永远也不会。”
语气并不如何郑重,甚至有点平淡。但他很认真,非常认真。
孟格桑会心一笑,忍不住亲亲他,“嗯,我也不会。”
我们不是还没学会爱一个人的小王子。
隔天清晨,两人早早起床打理自己,态度比走红毯慎重一百倍。认真的护肤,打理头发和胡子,最后选一身郑重但不过分的衣裳。
拍结婚照时入镜的衣服不能与红色背景冲突,浅色深色都可,拉开对比度就行。另外衣领不能太高,要露出脖子凸显轮廓。
不走常规路的两人思来想去,决定穿情侣装。由权至龙亲手设计的黑色皮衣,搭配项链和白T,帅就一个字。
孟格桑原本有一头飘逸的大波浪长发,前年因电影需求剪短。好不容易长长一点,因为突如其来的秀场邀请剪了。
如今半长不短的,勾勒出锋利的轮廓,潇洒极了。和相同打扮的权至龙站在一起,说不清谁更帅。
权至龙围着他啧啧赞叹,“要不以后我改口叫你哥?”
“有何不可?”
孟格桑轻撩短发,上挑的眉眼魅力四射,帅的人合不拢腿。
“天哪,好耀眼!”权至龙捂住眼睛,一副被闪到的模样,“这位光芒万丈的美人,麻烦收一收神通吧。”
“贫嘴!”孟格桑乐不可支,啐他一口,把手上的长款羽绒服丢过去,“走吧,预约的时间快到了。”
三月深圳暖风袭人,呼伦贝尔却春风未至,平均气温仍在零度以下。
从南到北跨越大半个中国,骤降的气温让人倍感不适。耐不住心情好,这点不适便不值一提。
一路哼着节奏欢乐的小曲,若不是车内空间有限,权至龙恨不能扭一段。
远远看到民政局的大门,终于消停下来。下意识坐直身体,理一理根本不乱的衣服和发型。
“我看起来怎么样?”他扭头问孟格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