槲寄生下(第1页)
“黎涧?他怎么了?”
黎佑许不想躺在床上,他起身走到坐到陆瑶旁边坐下。刚刚沾到沙发,陆瑶就像屁股着火一样冲出门外。
“你们……哎?昨晚和我一起去抓黎涧的是哪个?”
保镖们纷纷摇头,不是他们。
“在群里问问,让他尽快联系我。”
陆瑶回到病房,下意识又抬起手来想咬手指关节,今天的刺痛却格外明显。低头一看,昨天啃出来的血痕都还没消。
她换了只手,一抬头却看到抱胸坐在沙发上正直勾勾盯着她看的人。
“原来你手上的伤是这么来的,”他点点头,“几岁的人了,还吃手?”
原本陆瑶没觉得这行为有什么,焦虑心烦时下意识就想啃点什么,不是还有很多人喜欢啃指甲吗?那她偶尔咬咬关节,不也是很正常的事。
被他这么一说,倒像是一把年纪还把大拇指当奶嘴吸的巨婴。
“怎么了,谁还没点特殊癖好了。再说了,一般不会破皮的,顶多就是有点红,昨天是因为我比较……”
“比较什么?”
“……没什么。”刚说完,她又无意识地张开嘴。自己的手还没抬起来,嘴唇就被抵上一根手指。
“咬我的。”
都破皮了,还啃。
不属于自己的手指触碰嘴唇,她牙齿在上面磨了磨,下意识伸舌尖舔了一下刚咬过的地方。
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她猛地挪开他的手,“你洗手了吗?”
黎佑许原本正盯着食指关节上那一点亮晶晶看,被陆瑶这么一问,他手指展开在她面前正反晃了晃。
“我洗了啊,什么都没碰。”他难得体会到了委屈的滋味,“倒是你手都没洗就往嘴里放,怎么,选择性洁癖,只嫌弃我?”
看着陆瑶睁大了眼睛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样子,他更凑近了些,眼睛眯了眯,声音几乎压低成气音:
“连口水都不嫌弃,还嫌弃我的手?”
话音未落,他就顿住了。
眼前并不是提这件事的最好时机。
“……算了,嫌弃就嫌弃吧。”
他站起身,决定还是稍微离陆瑶远一点,省得再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
陆瑶坐在沙发,他站起来,那只手便刚好垂在陆瑶眼前的高度。
他的手很大,肤色冷白,手指纤长,手背上的青筋和手腕未褪的红色勒痕,形成一副极具冲击性的美妙画面。
那条青筋……陆瑶知道,它顺着手背一直延伸到小臂,由细到粗,非常性感。
她眨了眨眼,然后脑子短路,抓住他的手在他手背上亲了一下,发出响亮的“啵”的一声。
“不嫌弃。”
她亲完就松开了他的手。
黎佑许垂在身侧的手指弯了弯,不知道在想什么,半晌没动。而后突然转过身捧住陆瑶的脸,弯下腰来——
陆瑶慌慌张张闭上眼睛,往后仰了仰。
黎佑许垂眸,看着陆瑶颤抖的眼睫,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他肖想已久、因为品尝过所以更知道它的滋味有多甜美的粉嫩唇瓣已经近在咫尺……
他的手指张开卡在她脸侧,食指和中指并紧,指根便夹了下柔软小巧的耳垂。
看到可爱的红晕如同云霞一般,顺着白皙耳根一点一点蔓延到脸颊,他轻笑一声,嘴唇微启,就要含上她的唇瓣。
朴素的、手机自带的经典来电铃声响起。
陆瑶睁开眼睛,迅速推开他,“应该是保镖打电话来说黎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