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治理的边界(第1页)
结构体的出现让组织运行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不再是总部统一调度、节点逐级执行,而是多点并行、流程互通、制度自行调整、反馈多向流转。
这一切在半年内带来了明显好处。
服务效率提升、制度响应更快、节点自治意愿更强、组织运行成本下降。
平台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结构体平均服务响应时间比单节点模式缩短了百分之十二,节点满意度提高了两个等级,服务员留存率首次突破九十。
但也就是在这个看似光明的阶段,一个边界问题悄然冒头。
第一个触碰边界的是东岭结构体。
他们在第三季度提出一项新方案:允许结构体内部节点与本地商超达成服务合作,通过提供平台认证服务员的上门服务,为居民提供更便利的生活支持,同时由商超返还部分积分用于节点运营。
这套方案一经提出,便引发了争议。
反对者认为这已属于“引入外部商业资源介入组织服务体系”,可能打破组织“非商业共识结构”的基本原则。
而支持者则说,这是一种“自组织生存能力”的体现,是制度进化出的“外循环功能”,不是破坏,是扩展。
平台轮值小组被迫介入审查。
秦风亲自看了整套方案。
服务内容包括送水送气、换锁修电、老年人陪诊、智能设备调试等,服务员均为金风节点成员,使用统一服务流程、统一评分机制、统一反馈路径。
合作商家只负责发布需求与结算服务回馈积分。
方案中明确所有服务不允许有销售导向,不得诱导消费,不得改变组织评估标准,不得绕开制度记录流程。
从逻辑上,这是一套完整而规范的合作机制。
但问题在于,一旦总部批准这项合作形式,其他结构体是否可以效仿?
组织是否要开放“外部接口权”?
节点是否可以自行判断“服务边界”?
共识是否还能维持制度的一致性?
轮值小组内部意见不统一。
部分成员坚持金风的共识根基来自制度闭环,任何外部资源接入都可能成为制度漏洞,成为被商业利用的通道。
另一些成员则认为,组织如果无法在开放中设立规则,就只能在闭合中走向封闭。
他们说:“我们可以设限,但不能永远不试。”
最终,轮值小组提出一个折中方案:
设立“结构体外部合作备案机制”。
每一个结构体可以提出外部合作方案,但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一,服务内容必须为公司服务范畴,不得扩展至营销推广等非服务性业务。
二,所有合作数据必须进入组织平台存档,接受统一监督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