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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失所爱的宾格莱(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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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那人转过头来望向她。

伊丽莎白认出对方后,一下子愣住了。

不过,在穆尔菲尔德遇到达西先生,也并非什么稀奇事。毕竟,他在伦敦有一处宅邸。她行了个屈膝礼,算是打了个招呼,料想对方最多也只会点个头作为回应。

他下了马,把缰绳扔给了他的同伴,那同伴穿着一身仆人的制服。

“班纳特小姐。”达西开口打招呼。

“真是意外之喜,达西先生。”这话可不只是出于礼貌。尽管达西先生傲慢又难以相处,但他毕竟也是她那段一去不复还生活的一部分,他的出现让她想起了往昔那些美好的时光。

“我也深感荣幸。”他看上去似乎也不想寒暄,她心里纳闷,那他干嘛特意过来跟她打招呼呢。

“您来伦敦很久了吗?”她问道。

“嗯,也不算久。直到两周前我还在彭伯利呢。”

“每年这个时候,德比郡一定很冷吧。”

“确实很冷,没错。”

她都忘了要跟他聊上几句是件多么困难的事。“遇到您可真巧。一两个月前我还在邱园碰到了宾格莱先生呢。”

听到宾格莱先生的名字,他似乎从刚才的迟钝状态中清醒过来,两脚调换了站立重心:“他跟我讲过。他说你现在住在伦敦。”

“是的,我住在这儿。”伊丽莎白心里琢磨着,宾格莱先生还跟他说了些什么其他的吗。

要是达西先生知道她目前的处境,那她就更不明白,像他这样骄傲的人,怎么会屈尊跟她闲聊。

达西搓了搓手,像是要让手暖和些:“你喜欢城市生活吗?”

“从某些方面还不错。我喜欢和舅舅舅妈住在一起,但我也想念家乡。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来这儿散步,可还是和在乡下不一样。”

“嗯,是不一样。不过,能住在离梅里顿这么近的地方,应该也挺惬意的吧。”

“您认为这算近?差不多有三十英里(相当于48。28公里)呢。”这距离远得伊丽莎白一年只能回一次家。即便回去了,住在菲利普斯姨妈家镇上那拥挤的房间里,感觉也大不如前了。

朗伯恩已经不再是她的家了。她去过夏洛特在那儿的家,只去过两次,并且不打算再回去了。

与她母亲不同,看到自己的老朋友成了朗伯恩的女主人,她倒不觉得难受,可柯林斯先生从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对她如今落魄的处境和错失的机会评头论足。

她心里也寻思着,要是再碰到这种情况,自己还能不能控制得住脾气。

“可三十英里平坦的大路又算得了什么呢?还不到半天的路程。没错,我觉得这距离很近。”

对于一个每年有一万英镑收入的人来说,当然会觉得这距离很近。

不过,她并不想再去想那个已经不再属于自己的家,所以只说:“对我来说,这已经够远的了。”

她原以为他现在要离开了,可他却伸出了手臂。难道他想陪她一起散步?她实在想不明白。

她在心里默默感谢舅母,多亏舅妈最近送了她一副新的小山羊皮手套。她原先那副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要是戴着那副手套挽着达西先生的胳膊,她肯定会觉得很尴尬。

至少,就她身上穿的戴的这些东西而言,这副手套不会让她觉得丢脸。

他们默默地走了一小段路,接着达西清了清嗓子。“听说你父亲去世了,我很遗憾。他是个我本想能更深入了解一番的人。”

她垂眼盯着自己的靴尖。“谢谢你。”如果她不再多说些什么,他或许就不会察觉到她的难过。

我父亲在六年前就去世了,之后的生活就变了样,我仍然怀念他。

达西先生竟然会如此直白地表达自己的感情?这简直让伊丽莎白惊讶不已,就好像他突然说起了中文一样。

不过,她看得出他是认真的,于是轻轻收紧了挽着他手臂的手。

“有些失去,或许是一生都无法忘怀的。”

“嗯,我想是的。但时间终究会向前推移,最终,总会有新的牵挂占据心头。”

伊丽莎白被他深邃的眼神所流露的情感惊到了。

“这让我感到些许宽慰。”

“你的家人呢?他们都还好吗?你的母亲和姐妹?”

“还算可以吧,谢谢你的关心。”她望向远处的田野,暗自松了口气,庆幸话题变得轻松了些。她还没有准备好与达西先生谈论自己的失落(原文是lo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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