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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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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她回去了?”季松被看得浑身不自在,烦躁地捏捏眉心:“九哥,你又不是没见过,别看了。”

季侯爷五位亲子、十位义子,亲子义子各自排行,季怀义在义子中行九,比季松年长两岁,季松私底下叫他一声九哥。

季怀义有些失神。他口中喃喃:“真没了?”

“小五,这可是你留了整整一年的胡子……当年你无论如何也不肯刮的胡子啊。”

季松木着脸不言不语。

季怀义回过神大笑起来:“你是为了沈家那姑娘刮的胡子?”

季松垂眼应了一声。

季怀义笑得肚子疼。他捂着小腹打趣季松:“合着她说话,比你爹说话还管用?”

这话忒难听,活像季松是个有媳妇就忘了爹的白眼狼。季松为自己找补:“和她有什么关系?我不想留了而已。”

这话季松说着有点心虚。

季侯爷壮年时征战沙场,临老爱上了修身养性,留胡子穿道袍,预备做一位儒将。

做儒将免不得打理仪容,身边人的外貌也不能太磕碜。到最后别说人了,就连打猎时牵的老黑狗,都被摁着涮洗了三四遍。

洗澡那天老黑狗嚎得撕心裂肺,从汪汪一直嚎到呜呜,悲鸣声绕梁三日婉转不绝,听得人浑身直发毛,不知道的还以为季侯爷兔死狗烹,要杀了跑不动的老黑狗吃肉。

这么折腾了小半个月,季侯爷身边人个个干净体面,只除了他的小儿子季松。

季松不知道中了什么邪,一门心思要留胡子。

季侯爷不是古板迂腐的人。孩子要留胡子,他也不拦着,就是看不惯他留了一脸土匪样的络腮胡。

季侯爷好声好气地劝,要他稍微注意一下仪容,可季松梗着脖子就要留络腮胡,气得季侯爷操起拐棍教训不听话的小儿子,撩着道袍追着季松足足跑了一刻钟,最后扶着膝盖喘气放狠话:你个瘪犊子要做土匪?!

瘪犊子季松转身捅他爹的肺管子:我打劫的银子够你发两年军饷了,你说我是不是土匪?!

话音未落,季侯爷的拐棍就照着季松脑袋砸了过去。

季松干脆地一歪头,拐棍越过他头落在地上,咕噜噜滚出去好远。

最后也不知道季松说了什么,只知道那之后,季侯爷只当没看见他留了胡子。

“九哥,我这样,和之前不像吧?”

季松心中忐忑。他不在乎容貌,虽然有镜子,但平时也不怎么用;方才他在房屋里找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在墙角找到一只铜镜。

那铜镜是最普通的圆镜,只有巴掌大不说,上头还绿锈斑斑,一副寒酸模样。

拿起来一照,勉强能看出来镜中人头挺圆,至于眉眼鼻口,那是一点也分辨不出来。所以这会儿啊,季松还真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

但他知道,若是还和方才那样一副土匪样,去见沈禾也只是给彼此找不痛快。

季怀义闻言又打量着他。

甲字脸挺白净也挺秀气,眉眼浓烈却不显得粗犷,他还特意换了身衣裳,一眼看上去不像土匪,倒像个英气的书生。

季怀义站直身体认真询问:“喜欢她?”

“是。”

“收她做小?”

“娶她为妻。”

季松言语铿锵,季怀义笑笑:“不像土匪。我打包票,她绝对认不出你来。”

“那就好,”季松放下心来:“我要去看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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