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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04
1873年的圣诞夜。
夜晚九点半,纽约飘起洋洋洒洒的雪花。
雪,遮掩了秘密。
比如遮蔽了偷盗者留在泥地上的脚印,比如淡化了空气里的腥臭气味。
整个纽约白茫茫一片,宛如传说里的圣洁之地。
莉莉与妹妹,随母亲一起来到兰格表舅家。
兰格豪宅,富丽堂皇。
水晶灯闪耀光芒,宴会厅钢琴曲悠扬。望着落地玻璃窗外的鹅毛大雪,更似置身于童话故事之中。
莉莉喝着热红酒,不只身体暖暖的,脑袋也有些热,微醺上头。
今夜,原本以为会在酒店内度过。
凌晨入境,好不容易在码头边叫到一辆马车。
她与母亲、妹妹,还有金发门罗先生,四人入住了为数不多的圣诞假期照常营业的「老杰克酒店」。
下午一点,醒来。
准备找人去兰格舅舅家送拜帖,表示她们已经抵达纽约,希望约一个合适的时间登门拜访。
莉莉还没动笔,奇洛管家居然来酒店接人了。
奇洛管家表示,兰格先生听说了『珍妮号』的凌晨突发事故,而他之前收到过表妹福纳克夫人的电报,注明了轮船班次。
兰格先生得知发生轮船事故,立刻追查福纳克母女三人是否平安。获知三人在哪里落脚,马上派管家前来接人。
莉莉被接到豪宅八个小时,感受到了兰格舅舅一家的热烈欢迎。舅舅办事风风火火,待人亲切热情!
兰格舅舅今年四十九岁。
二十五年前,他与一伙同龄伙伴从英国来到美国西部。
当时,加利福尼亚掀起淘金热,他的第一桶金就是采矿得来的。
餐桌上,兰格正在回忆当年。
“我和雷恩斯不只挖到了金块,也挖出过恐龙化石,卖出了一大笔钱。如果是今天,我肯定不卖化石,把它放到收藏室里作为传家宝。”
雷恩斯是福纳克夫人的亲哥哥,也就是莉莉的亲舅舅。
莉莉却没见过他,因为雷恩斯英年早逝。
二十五年前,两个淘金小伙在美国西部赚到第一桶金。
兰格选择留在美国,他认为去西部淘金的人需要坚实耐用的衣服,批量生产牛仔服是有利可图。
雷恩斯却返回英国,准备买一小块地,开始乡绅收租的安逸生活。
命运开了恶意玩笑。
雷恩斯返回英国不久,去伦敦与人签订买地协议时,倒霉地遇上霍乱爆发,染病死了。
兰格唏嘘不已:“当时我没留住恐龙化石,也没留住雷恩斯,如果不让他回英国就好了。”
福纳克夫人听着兰格的感叹,她却没有太多悲痛。
她已经记不清雷恩斯的模样。兄妹俩没有矛盾,但不亲近。
年少时期,自家与兰格家住在同一个村庄,但因男女有别,她与兰格相处时间不多。反倒是亲哥雷恩斯与兰格同龄,两人经常玩在一起。
福纳克夫人搜肠刮肚,找话题捧场。
“当年,我真羡慕您与雷恩斯每天都有趣事可做。你们一起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鱼虾,隔三差五能给家里加菜。”
兰格被触动了记忆开关,也谈了年少糗事。
“哈哈哈,那时候真是调皮。我和雷恩斯还喜欢去偷剪隔壁村圈养的绵羊羊毛,几乎挑衅过所有养羊人的牧羊犬,被它们追着跑。我们实在跑不过了,就爬树躲着。”
兰格说着,大大咧咧地拍了拍敦实的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