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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9章
“这么多年了,他是怎么联系到国内亲戚的?”
“李叔以前不是大队长嘛,大队有电话,现在变成了村委会的电话,但号码一直没变,李臻阳一直都记着呢。”
“那就回去见见呗,毕竟是儿时玩伴,杀人的是他父亲,又不是他。”
“老板,要不你陪我回去一趟吧。”
“呵呵,你这是怕他提及娃娃亲的事儿?”
“是啊,你不知道,我妈一天要催我八遍,我妈昨天给我打电话,听那意思,是想让我和跟李臻阳继续在一起。”
“行,回去的时候,提前一天告诉我,我事情多,怕到时候忘记了。”
林晓自然知道穆华的打算,无非就是把他叫过去当挡箭牌。
与此同时,港城。
李臻阳正做着回到国内的准备。
并不是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每个去港城的内地人都能成为富豪。
恰恰相反,内地偷渡去港城的,男人大多只能做薪水最低廉的苦力,女人要不去餐厅刷盘子洗碗,要不就去当陪酒小姐。
李成虽然当年是个大队长,但实际上文化程度并不高,那个时候,对于大队长这种连干部都算不上的职务,也不需要有多么高的文化水平。
再加上李成家是西北的,全家都不会说粤语,去了之后,用了很长时间才一点点融入当地。
李成干了七八年的苦力,才攒下一些钱,又跟几个同样是内地去港城的朋友借了点钱,开了个早茶店。
但早茶店生意一直不温不火,后来租的铺面到期了之后转让了出去。
还好,女儿嫁的不错,然后女婿给他和李臻阳找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一家人生活才渐渐好起来。
李臻阳也找了个老婆,可结婚不到二年,老婆就嫌他穷,跟他离了。
这次父亲去世,家产都留给了他,加上他自己也攒了一些钱,大概有个七八万块,这点钱,在港城屁都不算,连个最小户型的房子都买不起。
于是,他就动了回内地的想法,而且,他对穆华还有些念念不忘。
跟穆华比起来,当年他找的那个老婆,简直不堪入目,老婆跟他离婚,也不仅仅是因为他穷,还因为感受不到他的喜欢。
既然要到国内,那么,李臻阳自然是要做一番准备。
一共接近八万块,每一块钱的用途,他都列了一个清单,标注好了。
他从一个八四年去港城的内地人口中了解到,内地已经允许个人做生意了,还听说,内地有一些个体户已经成了万元户。
这也是他下决心回去的原因,他觉得,以自己在港城这么多年的见识,回去做生意,还能比不上内地人?
而且,国内万元户都没有几个,他身家接近八万,这不妥妥的碾压那些个体户?